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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发布《江苏省2007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》的通知

新闻来源:   发布时间:2007-6-12    浏览次数:


    

苏财考办[2007]23

关于发布《江苏省2007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》的通知

各市财政局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:

现将《江苏省2007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》印发给你们,请根据要求组织好地区的考试报名工作。

 

附件:江苏省2007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OO七年四月二十五日

抄送:各市注册会计师协会

附件:

江苏省2007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

根据《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》和《关于发布〈2007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〉的通知》(财考[2007]2号)的规定,现将2007年度有关报名事项通告如下:

报名条件

一、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中国公民,可报名参加考试:

    (一)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的学历;

    (二)会计或者相关专业(相关专业是指审计、统计、经济。下同)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。

二、免试条件

具有会计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(包括学校及科研单位中具有会计或相关专业副教授、副研究员以上职称者),可以申请免试一门专长科目。申请者应填写《2007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免试申请表》,并向报名所在考区财政部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 提交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,经江苏省财政厅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(以下简称省考委会)及有关部门审核确定并报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(以下简称全国考委会)核准后,方可免试。

三、考试科目和范围

考试科目:会计、审计、财务成本管理、经济法、税法。

考试范围:在全国考委会发布的2007年度《考试大纲》中确定。

四、考试方式和时间

考试方式为闭卷、笔试。客观性试题采用填涂答题卡方式解答;主观性试题采用书写中文简体文字方式解答。

考试时间:2007914日至16日。会计考试时间为210分钟;审计、财务成本管理考试时间各为180分钟;经济法、税法考试时间各为150分钟。

考试顺序如下:

 9月14 下午2:00-5:00  审计

915 上午9:00-11:30 税法

          下午2:00-5:30  会计

916 上午9:00-11:30 经济法

          下午 2:00-5:00  财务成本管理

五、报名

    请各位考生在报名前认真阅读关于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办法、规则、守则及报名简章的有关内容(请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、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上查阅,或到报名点查阅),报名即视为全部认同,并自觉遵守。考生在领取准考证时,应同时领取《应考人员必读》,以便按规定参加考试。

报名日期

全省统一报名时间,报名起止时间:2007511日至520日。

六、报名办法

    1.报名人员可同时报考五个科目,也可选择报考部分科目。每科交纳报名费50元。

    2.新考生报名时,须提交学历证书(应届毕业生必须提供学生证,学校证明无效)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、身份证,及上述资料复印件,交纳一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(供准考证等使用),经报名点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,填写《2007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登记表》,老考生凭IC卡和身份证报名。

    3.省考委会办公室(以下简称省考办)按照全国考委会办公室(以下简称全国考办)统一规定的格式、编号,制发准考证。应届毕业生须凭毕业证书领取准考证。

考试用书订购、发放和考前培训

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根据全国考委会审定的2007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《考试大纲》,组织编写、出版考试辅导教材及有关参考资料。

各报名点现场销售考试辅导教材及有关参考资料,考生可自愿购买。

严禁其它单位或个人以全国或省考委会、考办、考委会委员及考试命题专家的名义编写、出版考试辅导教材及有关参考资料,举办考前辅导班。全国考办将保留对上述行为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。

    为方便考生复习应考,全国考办将在《中国注册会计师》杂志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开辟考试问题解答专栏,自20076月起陆续回答考生在应考和复习中遇到的问题,请考生届时关注。

    如果考生在复习备考过程中遇到教材中的专业问题,可向全国考办发传真,全国考办将开通24小时传真电话(010-68703206);或发电子邮件,会计科目问题请发送至examkj@cicpa.org;审计科目问题请发送至examsj@cicpa.org;财务成本管理科目问题请发送至examcw@cicpa.org;经济法科目问题请发送至examjjf@cicpa.org;税法科目问题请发送至examsf@cicpa.org 。全国考办对所提问题进行汇总,对考试政策及教材专业问题,研究后集中解答;对涉及现行法规、制度、准则等政策问题,将提交有关机构研究;全国考办原则上不办理对考生个人的解答事项。

七、试卷评阅、成绩认定和成绩核查

应考人员答卷由全国考办集中,并依据全国考委会下发的《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试卷评阅规则》组织评阅。考试成绩由全国考委会认定,由省考办复核后通知考生。

每科考试均实行百分制,六十分为成绩合格分数线。

成绩发布后,如果考生本人认为所发布的成绩与本应取得的成绩有差距,可由考生本人在全国考办当年考试成绩发布之日起1个月之内向各市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(以下简称市考办)提出成绩核查申请(省直考区考生由省考办直接负责成绩核查申请)。全国考办将依据全国考委会下发的《注册会计师考试成绩核查试行办法》、《注册会计师考试成绩核查试行工作规程》组织成绩核查。

单科成绩合格者,其合格成绩在取得单科合格成绩后的连续四次考试中有效。2007年对以往年度的单科合格成绩有效期追溯至2003年。

取得全部应考科目有效合格成绩者,可持成绩合格凭证,向各市考办申请换发全科合格证书(省直考区考生直接向省考办提交申请),并交纳全科合格证书工本费人民币6元。全科合格证书只证明全部考试成绩合格,不作其他用途。

在领取全国考委会颁发的全科合格证书后,可向当地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提交申请,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(省直考区考生,直接向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提交申请)

八、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应认真阅读《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》、《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应考人员守则》、《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违归行为处理办法》、《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则》等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相关文件,并自觉遵守文件中的各项规定,如有违反应接受相应处罚。

九、报考人员考试前期领取准考证时,全国考办将向考生发放《应考人员必读》,该《必读》中将收录考试期间答题卡(式样)、答题卷(式样)、应考人员基本信息填涂(写)方法、应考人员考场须知、应考人员考场守则及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相关办法规则等,请应考人员认真阅读,并按要求参加考试。

十、其他

港澳台地区居民及外国籍公民报名考试的,参见《港澳台地区居民及外国籍公民参加2007年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统一考试报名简章》,。

报考人员可以随时上网查询最新考试信息。网址如下:

   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http://www.cicpa.org.cn

    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http://www.jicpa.org.cn

2007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免试申请表

考区:

姓名

 

性别

 

出生年月

 

一寸近照

 

 身份证号码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技术职称

 

 职称评定时间

 

 

 

 工作单位

 

 联系电话

 

 

 通讯地址

 

 邮政编码

 

 

  

免试科目(画

 会计

 审计

 财务成本管理

 经济法

 税法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主管部门

对 职 称

的 确 认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 签 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07    

 

省级考试

委 员 会

  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签 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07    

 

 

 

 

备注:1、请同时提交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、批文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供审验。

2、主管部门是指管理本人人事档案的部门,如机关人事处(科),人才交流中心等。

3、申请免试的科目应是本人的专长科目,学校或科研单位中具有会计或相关专业副教授、副研究员以上职称的考生,应提供本单位出具的证明本人从事何种专长工作的证明材料。

 

江苏省2007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表

(请考生填表前仔细阅读《报名简章》)

顺序号(由工作人员填写): 

 

 ,

性别

 

 

(一寸免冠)

身份证号码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职业性质

(请打√)

1、会计

2、审计

3、经济管理

4、学生

5、其他

 

 

 

 

 

固定电话

 

手机号码

 

学历

(请打√)

1、大专

2、本科

3、硕士

4、博士

5、其他

 

 

 

 

 

职称

(请打√)

1、初级

2、中级

3、高级

4、其他

 

 

 

 

专业

(请打√)

1、会计审计类

2、其他财经类

3、非财经类

 

 

 

单位性质

(请打√)

1、会计师事务所

2、机关、事业

3、企业公司

4、院校

5、其他

 

 

 

 

 

报 考 科 目(请打√)

会计

审计

财务成本管理

经济法

税法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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