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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州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对2012年度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学时进行确认的通知

发表日期:2015-6-1 浏览次数: 8047

各会计师事务所:

根据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《关于印发<江苏省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管理制度﹥的通知》,每年必须对注册会计师完成的继续教育学时进行确认和考核,2011、2012年为一考核周期,在每个考核周期内接受的继续教育时间累计不得少于80个学时,且任何一年均不得少于30个学时,未完成学时的注册会计师年检暂缓通过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确认依据:《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管理制度》、《江苏省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管理制度》;

二、确认时间:2012年12月20日前;

三、确认地点:常州市注册会计师协会(化龙巷恒利大厦A座6楼);

四、确认需带资料

(一)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学时确认申请表一式两份(见附件);

(二)参加继续教育相关证明材料(参加中注协和省注协培训如果发证书的请提供培训证原件);

(三)注册会计师培训手册(今年新注册人员带1张一寸照片);

五、确认学时

参加中注协和省注协培训的按培训证书注明学时认定;参加市注协培训的,学时按40认定;参加其他形式的后续教育培训请按《江苏省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管理制度》的相关规定填写。

六、其他

对参加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后续教育培训,但没有参加考试或考试不及格的注册会计师须上交2000字以上相关论文一篇。

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且完成2012年度注册会计师后续教育培训任务的,请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一并上交,以便进行2012年度会计继续教育学时确认(不包括金坛、溧阳事务所)。

联系人:陈文化,电话:86605221。

附件: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学时确认申请表


常州市注册会计师协会

二0一二年十二月十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