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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

发表日期:2020-2-2 浏览次数: 13207

各会计师事务所:

   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,有效减少人员聚集和流动,阻断疫情传播,切实保证行业从业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,根据上级部门相关精神,现就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:

    一、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要求

    1、疫情防控共同担责。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部署要求,深刻认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,增强“四个意识”、坚定“四个自信”、做到“两个维护”,坚决落实中央各项决策和市政府、市财政局党委的各项部署要求,严格遵守政府发布的相关规定,坚定信心、同舟共济、严守纪律、服从大局,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。

    2、合理调度人力资源。严格落实常州市政府办公室通知要求,各单位不得早于2924时前复工。结合行业实际,各单位实行弹性工作制,按照“人员不集中”原则,尽量居家办公。到岗上班人员,出行以自驾或者打车为主,出行、在岗期间需佩戴口罩。同时各单位应根据疫情发展趋势,必要时对新的一年工作作出相应调整,暂停赴湖北、浙江等疫情复杂地区的外勤出差,耐心细致做好相关客户的协调工作。

    3、全体行业从业人员应自觉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》等规定,积极配合、自觉执行防控疫情的相关管理规定,如存在感冒、发热等症状,应遵医嘱入院治疗或在家隔离观察。

    4、建立单位内部人员动向统计日报工作。即日起,两周内如有湖北地区旅居史或与湖北地区人员接触史的,应立即到所在社区、村登记报告,同时向单位和协会报告,并在家自行隔离14天,同时注意做好家人隔离工作;两周内如有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接触史的,应立即到所在社区、村登记报告,同时向单位和协会报告,进入集中隔离点隔离14天。

    5、疫情防控期间,原则上非紧急情况不集中召开会议.除非必要,尽量采用视频会议形式开会,集中开会需佩戴口罩。

    6、鼓励广大行业从业人员志愿参加所在村、社区的疫情联防联控工作。

    二、要妥善安排疫情防控期间的审计工作
    7、各单位要尽早与审计客户沟通,在充分考虑交通、住宿、隔离观察期等因素的基础上,及早谋划未能按计划时间表完成审计工作的应对措施,必要时提请客户及时与有关监管部门沟通,申请延期披露年度报告,确保审计质量。对于延期将导致超过法定披露期限的,应关注监管部门的最新通知,并提请客户及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。
   
三、要周密做好2019年年报审计计划的调整工作
    8
、各单位应关注审计业务约定书中不能按时出具审计报告的违约责任,如因疫情影响审计报告出具时间,应就相关变更事项与客户取得一致意见。同时,还应根据疫情防控进展,周密及时做好年报审计工作计划的调整工作,要充分考虑各地区的疫情防控进展,合理调度审计资源,确保高效高质量完成审计工作。
    9
、各单位在开展2019年年报审计中如有与疫情防控相关的其他问题,请及时向我会反映。

    生命重于泰山,疫情就是命令,防控就是责任!在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严峻形势下,常州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号召全体行业从业人员带头做好防护,积极有序参与,提供专业服务,帮助宣传引导,抵制各种谣言!让我们众志成城、全力以赴、共克时艰!

常州市注册会计师协会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20年2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