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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同意江苏国联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成立党支部的批复

发表日期:2014-8-1 浏览次数: 7919

江苏国联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:

    为贯彻落实中组部、财政部党组《关于进一步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的通知》(组通字[2009]49号),“凡是有正式党员3名以上的会计师事务所,都应当根据党章规定单独建立党组织”的精神。经中共常州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委员会研究,同意江苏国联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成立党支部。请根据有关规定,履行支部成立程序。具体名称为:中共江苏国联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支部委员会。

 

中共常州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委员会

2014年7月1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