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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州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党员学习教育培训制度

发表日期:2015-4-14 浏览次数: 10058

    为进一步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,加强注协党委凝聚力战斗力,保持党员先进性纯洁性,打造学习型服务型党支部,制定本制度。

  1. 党员的学习教育培训,以提高政治理论水平、践行群众路线、保持党员先进性为目标。通过有计划、有重点的学习教育培训,针对性的解决党员思想、工作、作风上存在的突出问题,充分发挥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。
  2. 党员学习教育培训的原则是:理论联系实际、务求实效;区分情况、分类分层施教;组织管理和检查监督相结合。
  3. 党员学习教育培训的方法是:集中学习与自主学习相结合,“请进来”和“走出去”相结合,理论授课和实践教学相结合。
  4. 党员学习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是:一是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以及党的群众路线等理论教育培训;二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培训;三是党性、党风和党纪教育培训;四是相关业务知识教育培训。
  5. 注协党委根据新形势、新任务的需要,每年举办一至两期党员学习教育培训班,及时组织党员干部对党的新精神、新业务进行专题学习,加快党员知识更新步伐。
  6. 学习教育培训实行学时管理制度。注协党委为每名党员建立学时档案,规定每年必须完成的学时。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,须事先请假,不得无故缺席。
  7. 学习教育培训按照党支部书记培训和普通党员培训分层组织开展。党支部书记培训主要依托市委组织部和中注协远程视频培训班完成,普通党员培训由注协党委组织。
  8. 党支部书记每年度需完成不少于24学时的集中学习教育培训。党支部书记培训不足24学时,该年度不得参评优秀党员,所在支部不得参评优秀党支部。 
  9. 党支部书记负责组织实施本支部普通党员的学习教育培训工作,每年须至少有1/3的普通党员参加注协党委组织的集中学习培训,其他普通党员则以支部组织或者自主学习的形式完成年度学习培训,培训时间不少于24学时。若党支部年度参加集中学习培训党员人数不足1/3,则该支部当年年度考核评定为不合格。若连续三年考核评定为不合格,注协党委将组织对该支部党员进行强制集中学习培训。
  10. 学习教育培训应注重学习的计划性。注协党委根据上级部署要求,结合工作实际,认真制定年度党员学习培训计划,明确学习培训的目标要求、主要内容、时间安排和方法措施等。
  11.   学习教育培训实行激励约束机制。对完成学习教育培训组织较好的党支部给予表彰,对完成学习教育培训较好的党员给予奖励。对未完成年度学习教育培训学时的党员要提出批评改进意见,并督促落实。
  12.   学习教育培训的监督考核。注协党委建立党员学时档案,严格落实党员集中学习的请、销假和补课等制度,保证学习的覆盖面和学习时间,把学习培训情况作为党员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,确保学习效果。
  13.   本制度从2015年3月15日起实施。

 

中共常州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委员会

2015年3月13日